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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報記者 劉雨露
  重慶商報訊 昨日下午,重慶市物價局召開新聞發佈會,按照國家發改委的統一部署,我市將於9月1日起對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進行調整。其中,在主城區打車運行7公里(含)以上的,市民將支付1元燃料附加。
  據瞭解,近年來,我國天然氣消費以年均15%的速度快速增長,國產資源已不能滿足市場需求,進口天然氣銷售價格嚴重倒掛。為理順天然氣價格,更好地利用價格杠桿引導資源合理配置,國家發改委決定於今年9月1日上調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氣價格。
  通氣會上,市物價局通報了我市天然氣價格調整的具體內容。
  天然氣門站價格:中石油供我市工業、商業、集體和CNG用天然氣價格按2.32元/立方米的綜合門站價執行;中石化供我市工業、商業、集體和CNG用天然氣按國家核定的重慶地區存量氣價格2.32元/立方米、增量氣價格2.78元/立方米執行。
  主城九區天然氣銷售價格:公用管網工業、CNG原料氣用氣價格為2.84元/立方米;商業、集體用氣價格為2.96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氣、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氣、養老福利機構用氣等(不包括集中供熱用氣)價格均不作調整,仍按現行價格1.72元/立方米執行;車用CNG終端銷售價格定為3.97元/立方米,按質量計為5.84元/公斤。
  根據國家發改委文件明確規定,天然氣價格調整後,對出租汽車的影響可通過收取燃氣附加的方式解決。經市政府批准,本次CNG價格提高後,主城區出租汽車採取向乘客收取燃氣附加費的方式予以疏導。
  9月1日起,主城區出租汽車載客運行7公里(含)以上,由駕駛員向乘客收取每車次1元的燃料附加。出租汽車駕駛員在收費時要向乘客出具由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的燃料附加票據。  (原標題:主城打車7公里以上明天起收取1元燃料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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